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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出台《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3-07-23 08:50 出处:中国消防在线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深化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稳步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慧聪消防网讯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深化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稳步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办法》明确了每年对各市(地)政府(行署)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省综治办、发改委、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住建厅、文化厅、安全监管局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计分明细表和实施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国务院4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贯彻执行情况,涵盖了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和消防安全责任三大方面内容。将三大项考核内容细化分为18分项62小项,详细规定了各小项内容的规定要求、评价标准和考评方法。

《办法》明确了消防工作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审定后,由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各市(地)政府(行署),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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