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皖公通〔2013〕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连日来,安徽省池州市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联合制订了《池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行,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
此次《考核办法》分为5个章别,共26条内容,分别从考核原则和方式、考核内容、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要求各街道、乡镇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中心,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职管理员,承担大网格职责,统筹全镇网格管理工作。社区、村“两委”委员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确定消防管理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群防群治保安全。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小”场所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一懂三会”。街道办、乡镇政府综治办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部门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工商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安监部门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部门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所有考核结果按一定分值计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的社会管理基础建设项目。
下一步,池州市消防支队将以此《考核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落实相关任务,全力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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