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6月12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本是一家团聚的节日,却成了3个家庭的痛。
这天中午,小华(化名)和小美(化名)两姐妹吃过饭出门玩耍,碰上同样外出的小丽(化名)和小花(化名),因小美与小丽、小花是同班同学,4人此前曾多次结伴外出,所以想到当时天气比较炎热,4人便相约一起去附近的水塘边走走。
在离家不远的砖厂后方,一个积满水的深坑边上,小华4人正在浅水区戏耍,不料小美突然脚下一滑,倒向深水区。小丽3人赶紧上前抢救,但因不识水性,几人都滑进了深水里,只有小华一人“当时什么都不知道,只晓得用脚拼命地蹬”,最终侥幸上了岸。
小华只记得,自己双脚下意识地拼命向下蹬
今年15岁的小华是阳新县三溪镇人,数年前一家人搬迁至经济开发区用录村居住。12岁的小美是小华的妹妹,在用录学校读小学6年级,小华则已经辍学在家。
昨日是端午节,小美放假在家。中午1点左右,小华和小美吃过中饭后在家无事,决定一起出去走走。刚出门不久,她们就遇到了同住在用录村的小丽和小花。小丽和小花是小美的同班同学,因都是同龄的女孩子,家也离得不远,几人经常一起上下学。
4人聚到一起后,边走边商量着去哪里玩一玩,好打发假期的时间。走到张用录小区砖厂后的一水塘时,4人都觉得这里清静,又有水可以消暑降温,就在塘边停了下来。在塘边嬉闹了一阵,小美觉得有点热,就脱了鞋子,赤脚下到塘边,那时,塘水仅浸到她的小腿。小华3人见水不深,也脱鞋下到塘里。
4人在水塘边玩耍了一阵子,有些累了,正准备上岸,突然,小美脚下一滑,掉进了深水区。据小华事后回忆,妹妹掉入深水时,她曾拽了一下,但没拉住,此后,她准备去村里找人来施救,却被小花拦住了。小花拦住小华后,自己下水去拉小美,却没想到反而被小美带入了深水区,小丽和小华再上前想拉住小花,也掉进了深水里。
至于小华是怎么上岸的,她自己也记不清了,她只记得,自己掉到水里后,双脚下意识地拼命往下蹬,等她反应过来,发现自己已经上了岸。上岸后,小华跑到距离数十米外的砖厂求救,一名砖厂工人赶到水塘边,但此时已看不到3名女孩的踪影。
小塘水深达三米,消防官兵2个半小时捞出溺亡三女孩
昨日下午2点20分左右,记者接反映后赶到现场,只见事发水塘面积约100平方米,塘边围满了附近村庄的居民,警方已在距塘边约1米左右拉起了警戒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阳新县公安局领导均在现场指挥打捞和维持秩序。
正在现场负责打捞的一名消防官兵告诉记者,他们1点45分接到报警,1点50分赶到现场,赶到现场时3名女孩就已经溺水20余分钟。到现场后,2名消防官兵穿着救生服下到水塘里,但因塘水太深,塘底水很浑浊,消防官兵根本无法确定3名女孩的位置。此后,消防官兵又使用排钩和竹篙打捞,均未果。“水塘深水区最少有3米深。”曾帮忙下水救援的官桥村村民刘先生说,他下水后根本够不到塘底,潜水也潜不到底部。
下午3点左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调集了一辆挖机和两台抽水机赶到现场,挖机从水塘边挖开了一道口子,然后沿着口子向下挖了一条水沟,以排出塘内积水。抽水机则立即作业,将水塘内的水抽到上方,再沿着砖厂的路排出。
下午3点50分,经过近1个小时的排放,水塘的水位已经下降了约1米,2名消防官兵再次下水,这次,他们合力捞起了一名女孩。4点20分,消防官兵再次下水,捞起了另两名女孩。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捞起的3名女孩均全身惨白,已无任何生命体征,捞起后即被送往阳新县殡仪馆。
记者从阳新县公安局及用录村获悉,溺亡的3个女孩中至少有一个是留守儿童,可以确定有两个溺亡的女孩不是独生子女。
村民说水塘系附近砖厂所挖,附近还有两个更大水塘
当水塘的水位逐渐下降,塘底的形状也慢慢显露了出来。记者发现,这口塘与其它水塘不同,其底部并不是如漏斗一般的斜坡型,也不是平底型,而是像阶梯一样分成3级逐级下降,每一级都下降了约70公分。在塘的两边,还清晰可见挖机作业的痕迹。
记者现场随机采访了多位村民,他们均称水塘系砖厂所挖,至于水塘的作用,则说法不一。有的村民认为,水塘是砖厂特意挖出来蓄水的,以备生产红砖之用。还有的村民则称,水塘是砖厂取土烧砖时挖下的坑,因没来得及回填加上前些天的暴雨,才成了现在的水塘。记者注意到,在出事水塘的周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也未竖立任何危险标志,其上方不足1米处,还有两个面积更大的水塘。
随后,记者来到砖厂,想就水塘问题进行采访。但找了一圈,也未看到该厂的负责人,一位正在搬砖的工人表示“他们厉害得很,我什么都不知道”。
据阳新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民警介绍,此前,该所辖区也曾发生少年溺水事件,两少年结伴游泳,其中一少年溺亡后,另一少年藏起他的衣服和鞋子后回了家,直到警方捞起溺水少年的尸体,回家少年才坦承事情经过。
民警提醒,暑假马上就要来临,家里有小孩的家长需特别注意,不要让孩子独自或结伴前去水边玩耍、游泳,孩子靠近水塘、河流时,要有成人在旁监护,以防止悲剧的发生。
目前,阳新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已介入处理此事。
记者手记
看到痛苦打滚的母亲我的心情很复杂
下午2点半左右,我正站在发生事故的水塘边,一名妇女踉踉跄跄地跑了过来。
只见她询问了周围几位村民,情绪突然变得激动起来。之后,再打一通电话,她便倒地,痛哭出声。我上前了解得知,原来她的女儿吃完中饭便外出玩耍,她一直没管,听闻有女孩落水后,她四处找寻都未找到女儿的踪影,打电话给父母,也被告知孩子不在他们那。她那时才意识到,她的女儿很可能是落水者之一。
事实证明了她的猜想。看着痛苦得在地上打滚的这位母亲,我的心情很复杂。
一个养了12年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她,这种事无论摊到谁头上,都是个不折不扣的打击。在同情这位母亲的同时,我也很可惜,虽然事发偶然,但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出事前,心里有过一闪念,提醒一下孩子注意安全,或者能有一位成年人陪在她们身边,在得知她们将去戏水时加以制止,这个悲剧也许就不会上演。
编后感言
玩水与安全的矛盾
继5月30日报道大冶市保安镇两名男孩放学回家后划船溺亡的惨剧后,这是本报近期报道的第二起儿童溺亡事故。从往年关于儿童溺亡事故的新闻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农村和城郊是儿童溺亡事故高发地带,悲剧主角大多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假期“候鸟”儿童。还记得儿童时期的我,也曾和他们一样喜欢玩水,只是1980年代的乡村,那些清澈的池塘没有把我和同伴们“留下”。或许可以这样思考:儿童玩水,乃是一种天性使然的需求,城市的孩子,可以去游泳馆等有防护措施的地方玩水,且大多在大人的陪护下,农村孩子玩水,只能选择天然池塘、河流,在池塘干涸、溪水断流的地方,甚至只能选择各种工程、工厂开挖的水塘。一些事故报道还显示,还有一些河流中暗藏着被挖沙船挖出深水坑。防止儿童溺亡事故的发生,或许可以从这些夺命池塘的监管入手,从对这些重点地区的高危人群的看护、教育入手。
希望这样的事故不再发生,这样的报道不再屡屡见诸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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