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其实,规范的消防灭火救援行动在任何时期都应是重要的和必须受到各级高度重视的,之所以特别提出社会转型期加强其规范性,主要是基于现阶段也就是社会转型期,包括火灾在内的各类灾害事故发生频繁,社情民意对消防灭火救援规范性呈现出持续的关注和更高的诉求这一时代特征和消防灭火救援行动本身存在的规范性亟待加强的客观实际。
回顾上世纪80年代或更早的时期,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消防灭火救灾充满感激和赞誉,异议者甚少或基本没有,进入9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些指责和非议,主要集中在“消防队到场晚了、消防车出水慢了或‘没装水’、救火动作不够迅速”等等,客观地说,上述现象除了极少数确实存在之外,大部分还是缘于当时的城市消防力量相对较少、群众在火灾情况下的急迫心理形成的主观判断和对消防灭火行动缺乏了解等。非常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在几乎每一起重大的火灾和灾害事件的救援中,消防灭火救援行动几乎无一例外的进入社会和群众关注与谈论的话题,也当然地成为各种媒体视线焦点。与此相呼应的是,为数不少损失较大特别是亡人火灾或其他灾害事件救援中,有关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行动不严谨、不规范、不专业、甚至“不作为”的指责、投诉较之以往任何时期都大幅度上升,除了群众现场指责、媒体报道之外,还有公开请愿、网络炒作、举报投诉、上访索赔、诉诸法律等多种具有时代特征的诉求表达方式,有的在方法和途径上呈现出极端化趋势,负面信息的快速传播和由此带来的消极反响,给部队形象、正常秩序、工作重点等带来了困扰和消极的影响。
分析当前围绕消防灭火救援行动的指责投诉不断增加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大多数群众对现代条件下的火灾、灾害的复杂性不了解,对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行动的实施过程和方法手段更是缺乏认识,“火燎心急”的心态下难免求全责备,给以必要的解释和持续的宣传,大多数都能够得到理解和认同。
二是维权或利益因素使然。主要是火灾过失方、受灾户及其被殃及利益的个人或群体等,出于对法律责任的规避或损失、伤亡的索偿,往往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对消防灭火救援行动提出质疑,要求赔偿,其中有一部分固然是无理诉求,但也要注意到有相当一部分举报投诉越来越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如一起亡4人的火灾举报中列举了11条依据,其中7条包括了“消防员个人防护不到位因此始终未能进入火场救人、第一时间破拆使用的是消防斧而不是金属切割器材、第一到场力量没有及时使用消防梯救人救火、破拆位置在二层而没有选择一层大门…..”,此事引发了网络炒作,类似的举报投诉和诉诸法律的案例,近年来已经多次发生,可以预见,在现阶段社会转型、各种价值观念和利益分配呈现出多元化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因群众对灭火救援行动不满意而引起的上访行为和司法诉讼可能会继续呈现出上升的态势,值得我们从灭火救援行动本身和与其相关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舆情掌控、投诉接访乃至司法应对等诸多方面重视和强化。
三是社会转型带来的观念转变使得公众对公共服务与公共安全的期望值迅速攀升,部分群体对政府提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或其他方面不够满意,心怀抱怨,当出现火灾等灾害事故时,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各方视线的焦点,一旦发生较大火势、较大损失、次生灾害、人员伤亡等,非常容易被媒体在第一时间单方面报道,或被公众凭借“第一印象”从主观上做出“事实判断”,极易形成网络炒作和网民“围观热议”的局面,引导和处理不当,还有可能会成为引发其他事件或公共群体事件的突破口和导火索。
四是消防灭火救援行动的规范性亟待提高。目光向内、实事求是地回顾分析许多引起群众不满、媒体热议、网络炒作的灭火救援案例,我们确实能从中找到诸多不严谨、不规范的现象和行为,如因出动迟缓或跑错路线导致的到场过晚、延误战机,因维护保养不善导致的车辆抛锚、装备故障,因力量调派不合理导致的现场救援力量、装备不足,因指挥失当导致的灾情或伤亡扩大、行动失利,因技战术素质不强灭火救援行动进展缓慢,因装备陌生导致的现场不会操作或操作失误,因现场清理监护不落实导致的死灰复燃、损失增加,因官兵言行不当导致的作风松散、动作疲沓、举止随意、态度冷漠、对受灾者缺乏应有的关爱同情、与群众发生冲突等等。导致这些失误或失利的主要原因是对转型期公众对包括消防灭火救援在内的社会服务和公共安全的期待值大幅提升的形势认识不足、灭火救援行动长期习惯于“粗放式”,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不到位、灭火救援准备和行动的制度、规程落实不力、官兵的指挥和技战术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所以,审时度势,顺应转变,苦修内功,积极改进,努力提高灭火救援的规范性,是消防部队各级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应当重视并加以解决的重要工作。
近年来出现的对消防灭火救援行动投诉案例较大幅度上升的势头,是社会转型期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需求多元化和高端化的客观结果,符合这一时期的社会背景和发展规律,主动务实地对我们的工作加以分析和改进,同样是消防部队积极顺应形势发展,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
一是要持续加强对部队的教育。要坚定地相信正面的教育对官兵思想会形成积极的引领和影响,进而主导官兵的行为和部队的作风的基本规律,坚持开展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光荣传统、消防部队职业道德和战斗精神、理想信念、时事政策和形势任务,使广大官兵牢固树立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服务人民的奉献意识、尊重民生的价值理念、攻坚克难的战斗精神,切实杜绝灭火救援行动中的种种失范的言行。
二是要持续推进执勤战备制度、灭火救援规程的完善与落实。要切实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式灭火救援的思维行动习惯,从制度规程入手,不断改进和规范部队的灭火救援行动。比较务实的做法是,从值班备勤、勤务交接、装备检查保养、辖区熟悉、作战预案、战备检查等灭火救援作战准备的各个环节抓起,从受理报警、调派出动、赶赴现场、初战指挥与行动、救人与灭火等灭火救援行动的各个环节抓起,逐条逐项落实现行的规定与规程,查找并消除可能存在的疏漏,并加以补充完善,如制定现场纪律、强化战斗讲评等,使之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关键是抓好执行和落实。
三是加强部队训练。把规范的程序、指挥、操作、行动作为部队教育训练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不同火灾和灾害事故处置的基本程序、作战指挥特别是初战指挥、装备器材的调派和操作、救人灭火的技战术措施与动作、官兵的战斗作风等方面的训练,通过素质的提升促进规范性的增强。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在练强内功的前提下,应当借助各类平台和手段,对社会和群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普及防火知识的同时,宣传和普及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光荣业绩、先进英模和常用装备、灾害特点、处置难度、基本方法手段等,使公众对消防灭火救援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增强群众对灭火救援中发生的灾难后果相对客观的理解。
五是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协作,主动通报灭火救援行动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努力掌握话语权,引导媒体客观全面地开展报道;建立并规范消防新闻发言人、发布会、舆情监控和应对等机制,在火灾和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并适时适度发布权威消息,努力形成信息主导。同时在灭火救援全过程及其以后,要密切关注受灾方、民众、媒体、网络等多方面舆情,以便在第一时间能够做出有效有利的应对。(作者:安徽消防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王其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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