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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28岁农村女被轿车撞成十级伤残 赔偿9万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3-05-29 15:10 出处:荆楚网 作者:方历娇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因赔偿问题引来身份之争——究竟是按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赔偿?记者昨悉,由于受害人文娟(化名)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在武汉市居住工作有三年之久,最终黄陂区法院判决,农村户口

慧聪消防网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因赔偿问题引来身份之争——究竟是按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赔偿?记者昨悉,由于受害人文娟(化名)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在武汉市居住工作有三年之久,最终黄陂区法院判决,农村户口的文娟按城镇标准获赔9万元。

经历:被轿车撞成十级伤残

28岁的文娟在黄陂一家文印中心上班。

去年3月9日17时50分,文娟搭乘胡某的摩托车回家,途经黄陂区潘家田金堂街的十字路口处,一辆轿车突然疾驶而来,“砰”的一声将文娟撞倒。伤势严重的文娟被送往附近医院治疗,住院3个月。交管部门认定,轿车司机张某负主要责任,胡某负次要责任。后经鉴定,文娟伤势为十级伤残。

事后,因双方调解未果,文娟将张某、张某就职的武汉某置业公司、张某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胡某一起告上了法庭,并主张按照城镇居民标准,索赔医药费等共计10万余元。

争论:农村户口按哪种标准赔

去年10月17日,此案在黄陂区法院开庭审理。

武汉某置业公司表示,“文娟是农村户口,赔偿标准应该按照农村居民户口赔偿标准,而非城镇居民标准。”该公司认为文娟诉讼请求过高,请求法院降低赔偿额度。

文娟当庭向法院提交了农村户口簿,但同时也提交了在武汉市黄陂区的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文娟上班的文印中心老板赵某也到庭作证:“2009年6月至2012年3月9日期间,文娟都在我中心工作,月收入1800元。”

近日,黄陂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涉案轿车的保险公司和胡某分别赔偿文娟8万余元、近1万元。

专家点评

金报律师援助团成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曾子文律师:根据相关法规,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但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稳固的收入来源,应当按照城镇相关标准计算赔偿金。如果文娟以农业户口获得赔偿,按照2012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将少获赔2万余元。因此,提醒广大务工人员注意收集保存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收入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此案的判决,打破了户籍对人的拘囿,改变了单纯以户籍来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做法。让外来务工人员有归属感,顺应了当前我国人口流动和农村城镇化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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