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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建立火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抄告制度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3-04-17 16:39 出处:消防周刊 作者:陈果 冯苗云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为督促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4月12日,江苏省南通市消防支队公布了《南通市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抄告制度(试行)》。

慧聪消防网讯为督促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4月12日,江苏省南通市消防支队公布了《南通市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抄告制度(试行)》。

抄告事由主要是消防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社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涉及存在非法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实施临时查封、责令“三停”、作出拘留处罚、发生有一定影响的火灾等需要其行业主管部门知晓或协调配合处理,以及其他超出消防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抄告的相关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已作出或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等以及其他需要抄告的内容。

据了解,凡涉及相关部门监管范围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符合相关事由的,都予以抄告。涉及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的抄告文化管理和治安部门,涉及其他娱乐场所及特种行业的抄告治安部门,涉及商场的抄告商务管理部门,涉及星级宾馆的抄告旅游部门,涉及市场、工商营业执照的抄告工商部门。消防部门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违法行为或作出相应处理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将抄告单发至相关部门,并抄报当地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同时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相关部门在送达回执上签收并进行意见反馈,具体处理措施待实施结束后抄送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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