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日前,湖北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星华签发《2013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并印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其中,《意见》就加强学校消防安全规定: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
荆门市政府出台《2013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决定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2013年教学工作计划,规定各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消防教育组织机构,合理安排好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各学校应有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确定一至二名专职或兼职安全教育辅导员。
为配合学校做好新学期消防教育工作,荆门市消防支队还将承担起全市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帮助学校制定消防教育工作长远规划,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拟定教学提纲,成立少年消防警校、少年消防团等少年消防组织,并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定期深入学校授课,确保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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