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012年10月10日10时15分,淮北市梧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翼-372m水平S1071采煤工作面25#眼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9万元。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和淮北市直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对防止事故的发生提出了防范措施。
2012年11月19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向淮北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淮北市梧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10”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处理的批复》(皖煤安监办〔2012〕116号)。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梧南煤矿S1071采煤工作面25#眼掘进工作面越界非法开采,弄虚作假、隐瞒非法开采事实逃避监管监察,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25#眼掘进工作面位于断层附近,瓦斯涌出量增大,局部通风机同时向多个地点供风,且风筒漏风严重,掘进工作面供风量不足,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工作面一次装药、分次爆破,炮眼装药未使用水炮泥、封泥长度不足,爆破抵抗线不够,炸药爆炸产生的火焰引起瓦斯爆炸,是一起责任事故。
安徽煤监局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共处理事故责任人24人,共处罚款72.5万元。处理梧南煤矿责任人9人,其中,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开除、吊销相关资格证、罚款等处分。处理石台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1人、镇政府领导2人,杜集区煤矿安全监管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监管人员6人(1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政府领导3人,淮北市煤矿安全监管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3人。梧南煤矿越界非法开采,弄虚作假隐瞒非法开采事实逃避监管监察,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处49万元罚款,并建议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40号)的规定,对梧南煤矿依法实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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