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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无为县一花炮厂爆炸造成四人死亡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2-11-21 10:39 出处:土地资源网 作者:小七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2012年11月16日12时左右,安徽省无为县祥顺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爆竹自动装药机间室在生产运行中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

慧聪消防网讯2012年11月16日12时左右,安徽省无为县祥顺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爆竹自动装药机间室在生产运行中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


关于无为县祥顺爆竹有限责任公司“11.16”爆炸事故和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公司虎栈铜矿“11.16”较大窒息事故的通报


各市、省直管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11月16日12时左右,无为县祥顺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爆竹自动装药机间室在生产运行中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012年11月16日23时左右,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目前,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措施落实,科学引导,严格监管,坚决杜绝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行为,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


各地要结合《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监三〔2012〕118号)文件要求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到不漏一个单位。要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分包转包、“三违”、“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请当地县级政府实施关闭。已安装爆竹自动装药设备的企业,要对已改变生产工艺的设备及其安全性进行技术再诊断,对诊断出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工艺、设施和设备安全可靠。


三、加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旺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黑火药管控的规定,加强对黑火药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黑火药的行为,确保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切实抓好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


目前,部分停工停产的非煤矿山陆续恢复生产,有关企业要制定恢复生产工作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地下矿山要重点对提升、通风、排水、供配电、采空区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露天矿山要重点对边坡和排土场等进行检查。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复产验收标准,认真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规范进行逐矿验收,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禁走过场。未经验收合格的非煤矿山,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五、切实加强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通风安全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严禁采用自然通风和以局扇代替主扇,不得随意停开主扇风机,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不得随意停开局扇,采场未形成通风系统前严禁回采作业。矿山企业要为从业人员配备自救器、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必要的应急设备。要高度重视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尤其是对长期停工停产的矿井,在人员进入前,首先必须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保通风安全。


六、全面清理非煤矿山违法分包、承包行为


各市、县(市、区)要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一个非煤矿山同时由多个投资主体进行开采的,要坚决实施停产整顿,完善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后方可批准恢复生产。严禁一个生产系统由多个开采主体生产,严禁借整合名义实际各自开采的假整合。清理整顿后再发现同类问题,将严肃追究矿山企业违法分包、承包的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各地要将清理结果报省安全监管局。


七、严肃事故查处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省政府232号令规定,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行政、经济,直至刑事责任。对连续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规定上限从重处罚,切实做到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小型露天采石场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7〕50号)等文件规定,对发生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按规定的停产期限实施停产整顿,不得以任何名义缩短停产整顿时限,不得在停产整改到期前批准其恢复生产。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11月18日


抄送: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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