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近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昆明市消防条例(草案)》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昆明市第一部专门性的地方性消防法规正式出台,对完善昆明市消防法规体系,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新出台的《昆明市消防条例》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新《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及国发《46号》的总要求,保持与相关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协调一致,着眼破解现实难题,从作为全省唯一的特大城市实际出发,为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新出台的《昆明市消防条例》对消防责任进一步进行了细化,除了明确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职责外,还专门对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责任进行了明确,形成了与市场经济体制及现代社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多元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同时,新出台的《昆明市消防条例》还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商用民宅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以及志愿消防队建设,明确了消防站数量不达标的,应当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应当建设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对消防宣传教育进行了规定,将每年11月定为全市消防安全月,11月9日定为消防日,在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传播媒体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宣传责任的同时,专门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消防宣传责任进行了规定。
据悉,昆明消防下一步将协调有关部门,全面组织教育培训,推动政府部门、社会各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应急救援和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履职能力,以《昆明市消防条例》的贯彻实施为主线,推动昆明市消防事业新一轮发展。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