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为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强化企业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美化工作环境卫生,积极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公司颁布关于车间及公共区域禁烟的通知《通字201204-002》,公告如下:
一、禁烟区域
1.车间全部区域禁止吸烟;
2.办公楼除各办公室外,走廊及卫生间、会议室、展厅、大厅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二、吸烟区
1.车间人员吸烟区为车间门前划定区域;
2.办公楼吸烟区为三楼通往天台阁楼处。
三、处罚措施
1.违反此规定的吸烟行为属违纪行为;
2.第一次违反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处200元罚款;
3.第二次违反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将解除劳动合同。
本规定自2012年4月17日开始实施。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