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1日,提请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规定,森林防火紧要期内野外使用明火,即使没有造成森林火灾,对个人也可处最高1000元的罚款。
《条例(草案)》规定,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为河南省森林防火紧要期,该时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电击狩猎,严禁在林区及其边缘吸烟、烧荒、燃放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孔明灯、上坟烧纸、祭祀送灯、使用明火照明等野外用火。违者将处以罚款,直到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林区从事旅游观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应该将不低于百分之五的门票收入用于森林防火。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