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6日,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对《合肥市消防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设立消防公益专项资金
为完善《消防法》关于因参加灭火救援伤亡人员医疗、抚恤的规定,推进消防救助体系建设,保障有关人员的正当权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设立消防公益专项资金,用于抚恤、救助因参加消防训练和防火、灭火救援等伤亡的人员。”
公共设施统一标准
我市目前存在一定数量的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消防设施落后,资金落实困难、且一时难以在短时间内得以改造。因此,建议在条款中增加“重视老旧小区、"三无"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大投入,消除隐患,所需维修资金可采取业主分摊、政府补助的方式解决”。
同时,规定要求“建设城乡供水工程应当同步建设消防供水管道、消火栓、水池等公共消防供水设施”,但没有明确具体的建设标准,建议增加这些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的具体标准,增强操作性,使之在建设过程中能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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