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9月17日凌晨5点多,位于成都营门口路107号附16号的一家广告公司店铺发生火灾,一名夜宿店内的店员没能跑出来,丧生于浓烟中。
消防部门初步调查后发现,这名男店员的死多少跟一夜大雨有关,如果不是雨太大,这名醉酒的男店员就不会在店内过夜,就会躲过这场意外火灾。
半夜店铺起火男店员身亡
9月17日上午,华西都市报笔者赶到事发现场时,消防大队已在火场进行原因调查。这家临街店铺不大,面积约30平方米,店内完全过火,装饰物烧毁殆尽,只剩切割广告板的机器骨架还能分辨。
变形坍塌的卷帘门是凌晨大火时,救火队员用消防斧砸开的。隔壁香烟店店主说,凌晨起火时,她也在店内,闻到一股烟味才知道隔壁出了事。不久消防车赶到后,消防员用斧头使劲砸门,卷帘门破开的时候,从里面蹿出的明火直扑街面。
消防员救火的时候,附近店铺的人都暂时疏散到街上。10多分钟后,该店主看到消防员从里面抬出一个人,这是广告店的一名男店员,出来时早已没救了。
醉酒留宿店内来不及逃生
隔壁另一家茶叶店老板说,死亡男子平时见过,是广告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不过,广告公司平时晚上并没睡人,她也不清楚为什么当晚这名工人会在店内过夜。
火灾调查人员说,凌晨接到目击路人报警后,立即派出消防5中队到场救火,明火最终成功扑灭,火灾中造成一名成年男性死亡。据初查,死者姓兰,今年30多岁,是在店面二楼的小床上被发现的,全身没有着火痕迹,可以肯定的是,他是被烟熏死的。
消防人员从老板李先生处了解到,兰某并非夜里守铺子,他们这个店晚上也不住人。当天深夜,成都下了很大的雨,兰某和朋友在外面喝醉了酒不好回家,就回到店上留宿一晚。结果半夜店内起火,还在二楼酣睡的兰某来不及逃生,被浓烟夺去了生命。
不要夜宿店铺否则难逃生
在现场,负责火场调查的金牛区消防大队一名参谋说,这家广告店铺堆放的全是易燃的广告装饰材料,一旦着火,产生的浓烟毒性很大。那名店员睡在二楼,二楼没有逃生口,只有先下到一楼的内侧,再穿过店铺打开卷帘门才可能逃生,但毒烟真正起来时,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将店铺灌满,被困者自救的可能性非常小。
这名参谋说,这起火灾的教训,值得众多店铺主人警惕,呼吁众多店铺最好不要夜宿,安全隐患比较大。他们在日常调查中也发现,很多店铺都是前店后住模式,在里侧或者楼上隔出小间用于住人,有的甚至放有煤气灶用来煮饭,类似的悲剧以前不止一次发生过,希望对广大经营者有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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