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6日11时36分,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口岸公安消防大队接到62团独联体一个工人报警称独联体桥头一片房子(住房、饭店、修理厂)发生了火灾,里面有3个氧气罐、2个液化气罐和4桶飞机油,情况万分紧急。
中队根据报警人描述的情形,立即调动了3台消防车和14名消防官兵于11时39分到达火灾现场。中队指挥员到达火场后,首先进行了外部的火情侦察并询问了知情人。通过侦察发现,发生火灾的上方是三相380伏电压和一个220伏的电压,不时出现电火花,火灾从西向东蔓延,危及到独联体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时间就是生命,中队指挥员第一时间命令特区消防接警中心联系供电公司掐断此条供电线路,警戒组做好警戒,同时果断命令: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并设置二支水枪阵地、一个车载水泡阵地。一号车出一支水枪从西南角阻止火势向居民住宅进一步的蔓延;二号车出一支干线二分水从西北侧对修理厂的内外的氧气罐、液化气罐以及飞机油桶进行冷却;三号车在北侧利用移动水炮对表面的明火进行扑救,各战斗小组注意安全。命令下达完毕后,各战斗组迅速展开进行扑救,做到了上传下达,各战斗小组服从命令,协同配合,积极完成任务。
11时49分,霍尔果斯口岸大队党委书记、教导员郁兴全同志带领大队参谋到达火灾现场进行了现场指挥,命令采用穿插分割、逐片消灭的战术方法,将大火扑灭。11时58分,中队官兵对修理厂内冷却的3个氧气罐、2个液化气罐和4桶飞机油安全地进行了转移。
在扑救火灾过程中,由于火势大,人员少,燃烧物杂,易燃易爆品多,彰显出火更加肆无忌惮,翻卷的大火无情的炙烤着消防官兵,但是官兵们并没有退缩,强忍着高温的烈焰,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拿着水枪勇敢的冲在最前线,全身都是汗水和烟灰,火灾扑救完毕后,一个个都变成了“挖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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