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23日早上6时18分,佛山市三水区321国道往四会方向的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综合大楼发生火灾。佛山、三水公安消防部门立即调动4个现役消防中队和4个专职消防队共24辆消防车、100余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扑救,火灾于8时20分被扑灭。
经查,火灾共造成15人死亡(其中,当场死亡12人,跳楼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2人受伤。接报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在香港出席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的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迅速查实人员伤亡情况,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并进行排查、清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副省长刘昆、陈云贤也作出批示。刘昆带领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厅、安全监管局、公安消防总队有关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
据调查,该综合楼为4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层面积1100平方米,火灾过火面积为4400平方米。该公司法人代表霍某事发后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目前,现场明火已扑灭,事故调查小组已成立,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23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紧急视频会议,通报佛山市三水区321国道往四会方向的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火灾情况,总结事故教训,部署下一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地一定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必须突出排查整治重点,必须落实排查整治措施,必须明确排查整治责任,必须严格执法,坚决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将火灾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省公安厅提醒群众,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投诉。
当前,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或其他装修改造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对未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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