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日前,雁城一名业主因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受到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6月9日,市消防支队雁江大队监督员在对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时发现,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门市涉嫌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液化石油气),该行为违反我国《消防法》。随后,该门市负责人魏某被传唤到消防大队依法进行询问,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对违法事实一一进行了取证,并采取果断措施。
6月14日,经雁江区公安分局批准,根据《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门市经营业主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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