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已经正式颁布实施,为切实做到依法治火的目的,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理念,新疆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各县市消防大队充分利用《消防条例》管理单位、强化社会单位法律意识,加大对社会单位执法力度,取得了显著效果。
《消防条例》颁布实施首起行政处罚案。6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和田市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依法对伊力其商贸中心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商户遮挡消火栓、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田市公安消防大队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拍照、调查询问,发现该场所个体工商户较多,消防安全管理薄弱,消防大队立即进行立案处理,分别对个体户吾不力卡斯木、艾肯、阿不力米提、买提托乎提等依照《消防法》、《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分别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要求加大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等行为。
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责任人受罚。6月2日,于田县消防大队依法对辖区威力游戏厅、祥瑞游戏厅进行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于田县公安消防大队在进行消防教育的同时,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五条关于个体户的处罚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要求业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对拒不履行职责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理。
通道占用也要受罚。6月7日,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辖区个体工商户努尔买买提烤肉店检查发现,该烤肉店占用疏散通道经营,严重影响人员疏散,皮山县消防大队依照《消防法》第六十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责任人努尔买买提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清理摊位,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颁布实施一周以来,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所属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54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临时查封1家,处罚单位(个人)8家,罚款3549元,消除火灾隐患65处,最大限度保持了和田地区火灾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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