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9日凌晨,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楼梯间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警方解释,该爆炸非人为因素,系临时存放的危爆物品天热自燃所致。
6月9日凌晨3时25分,农业路上的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公区楼梯间发生爆炸。经现场清理,无人员伤亡。
9日上午,网上披露此消息后,引起不少人猜疑。
9日下午,爆炸现场的办公楼门头用塑料布遮挡着,办公楼上窗户的玻璃在凌晨的爆炸中被震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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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郑州警方及时予以澄清:“经我们初步查明,事故原因为近期治安部门收缴待处理的磷胺复合肥(存放在楼梯间)因气温过高(当周边环境温度过高时,磷胺复合肥易自燃)发生自燃引起的爆炸,造成该办公区域一楼梯间损毁,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器械损毁,已排除任何外来人为因素。”
9日凌晨,办公区的伸缩大门被震到马路中间。办公楼的碎玻璃和建筑碎片被冲击波震到了马路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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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省公安厅排爆专家王百姓及时赶到现场,查明磷胺复合肥中含有硝铵的成分,硝铵在高温下很容易自燃。”9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一负责人解释,治安支队的院门处有保安日夜值班,大门处还安有指纹识别进入系统,外人根本进不去,那时工作人员都下班了,“所以排除了人为因素,属于自燃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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