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国家4A级双峰山风景区山火蔓延7小时,400人余警民联手7小时扑灭。5月24日,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通报,震惊孝感的双峰山森林火灾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3月17日上午10时许,孝昌林业局接报警,山火从该县境外的梁夏村方向蔓延过来,立即组织当地干部群众、驻地部队、森林武警和森林公安等400余人,经过7个小时的苦战后终于被扑灭。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17日10时40分许,被告人李某与丈夫汤某到位于孝感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肖李村白垴山的祖父墓地上坟,被告人李某在燃烧纸钱的过程中不慎引起森林火灾。2011年3月28日经孝感市林业调查设计院到火灾现场勘查鉴定,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1.69公顷(175.35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由于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导致集体财产遭到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要求对被告人李某适用法律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告人李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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