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港府提出今年底落实推行全新楼宇消防安全守则。有防火工程机构认为,有关建议的耐火安全标准过于宽松。香港防火协会表示,当局提出以洒水装置代替窗旁垂直间墙,令防火标准由过往的双重保障,改为单一保障。一旦洒水装置失灵,火势可迅速从窗户向上层蔓延,后果堪虞,而且原有的规定只增加少于1%的建筑成本,不宜因小失大,促请当局在制订标准时“宜紧不宜松”,为市民提供较高的保障。
修订守则变相减少保障
在全新《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中,屋宇署提出容许设有认可自动洒水装置的楼宇,毋须于每楼层窗旁兴建900米垂直间墙;又调低楼宇地下层的非结构间隔墙的耐火时效,从4小时减至2小时。香港防火协会会长何建枫接受香港文汇报查询时称,有关修订变相是调低现行楼宇防火标准,促请当局三思而后行。
何建枫表示,市民对于消防安全关注日增,在安全标准上“宜紧不宜松”,当局提出以洒水装置代替垂直间墙的建议,变相是减少一重保障。他称,楼宇发生火灾时,垂直间墙可减慢火势经窗户向上蔓延,而洒水装置亦有助控制火势,是两重保障,当局却建议用洒水装置取代垂直间墙,一旦洒水系统失灵,火势便一发不可收拾。
耐火时间减半因小失大
至于放宽地下层非结构间隔墙的耐火时效,何建枫认为地下层应有较高耐火要求,不论是结构墙或间隔墙,若有人被困,坚固耐火的墙身至为重要,但新建楼宇却容许地下层间隔墙耐火时效减半,造成人命伤亡时由谁来负责?他又称,即使保留上述规定,建筑成本亦仅增加1%以下,不值得因小失大。
工程师学会称无碍安全
香港工程师学会会长朱沛坤表示,有关修订不会对楼宇防火安全造成影响,当局只是剔除不必要的规定,以窗旁垂直间墙为例,自动洒水装置可控制火势,已不必额外要求装设间墙,况且洒水装置失效机会微。他又称,地下层结构墙维持4小时是要维持楼宇结构稳定,以便被困人士逃生,现修订为2小时耐火时效,也有足够时间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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