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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乱拉电线6亲人死亡 将被追究刑责/图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5-06 08:42 出处:广州日报 作者:谢华兴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获悉,经过将近3个月的调查,樟木头“1·13”致8人死亡火灾的起火原因以及事故处理意见出台,目前市政府已经批准同意调查组的意见。

慧聪消防网讯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获悉,经过将近3个月的调查,樟木头“1·13”致8人死亡火灾的起火原因以及事故处理意见出台,目前市政府已经批准同意调查组的意见。

据了解,起火店铺铺主陈朝武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起火店铺所属楼房的房东赖兆群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包括樟木头樟洋社区书记赖谭伟在内的3名社区工作人员也分别处以党内处分。

社区书记或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调查报告显示,早在2007年樟洋社区消防巡查队巡查过程中就已发现起火店铺“住宿区域未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等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事后祥发五金店却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此外,祥发五金店还在去年签订3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和1份保证书后,违反责任书中“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的规定,在店内乱拉电线,导致电线短路发生火灾。调查组认为祥发五金店经营者是此次事故的责任主体。

此外,调查组认为樟木头樟洋社区居委会没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存在失职责任,复查时在《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消防隐患专项整治检查验收表》上出具祥发五金店“完成整改事项,符合整治要求”的错误意见。樟洋社区党支部书记赖谭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店主乱拉电线6亲人死亡 将被追究刑责/图

东莞樟木头“1·13”火灾事故,起火店铺老板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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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起火店铺老板失去6名亲人

今年1月13日23时20分许,樟木头镇樟洋樟深大道122号祥发五金店发生较大火灾,造成8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7万元,本报曾多次对此事件进行报道(详见本报1月15日A3版以及1月17日东莞新闻)。

8名死者当中有6人为祥发五金店店主陈朝武的亲人,其中包括他的妻子和3岁儿子。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一栋6层建筑,建筑产权者为樟木头樟洋社区居委会居民赖兆群,赖兆群于2002年左右将该幢出租屋出租给陈朝斌。2006年左右,陈朝斌将一楼五金店及二楼以上出租屋交由其二弟陈朝武经营,2010年左右,陈朝武将一楼五金店交由其三弟陈朝槟经营。

死伤者名单

死者(8人):

陈朝槟(陈朝武弟弟),男,24岁

巫美珠(陈朝武祖母),女,82岁

叶伊屏(陈朝武妻子),女,27岁

江妙燕(陈朝槟妻子,孕妇),女,24岁

陈贤明(陈朝武堂弟),男,20岁

陈楷源(陈朝武儿子),男,约3岁

韦洪兴,男,27岁,广西宾阳人

黄燕梅,女,20岁,广西博白人

伤者(4人):

杨婵卿(陈朝武母亲),女,57岁

陈楷煜(陈朝武儿子),男,4岁

陈少英(陈朝武妹妹),女,20岁

陈朝武(店主),男,26岁

注:陈朝武为起火店铺铺主,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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