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月24日至25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消防条例(草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植、李福全、黄煌、王德君、张宁生、金实,秘书长刘爱平等领导出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24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吕连生作了《关于〈南京市消防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4日下午,会议分3个组审议了《南京市消防条例(草案)》。市公安局司军副局长、南京消防支队樊荣声支队长、高景峰副支队长、姜立新副支队长、防火处曹勇兵处长列席。参加审议的常委和委员们对修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草案文本较好地结合了全市消防工作实际,为我市消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码头装卸作业消防安全监护等方面及部分文字表述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南京市消防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25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消防条例(草案)》,并将于3月份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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