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近日,福建省宁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今后宁德市将从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整治城市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狠下抓手,以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宁德市城市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
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重大火灾危险源或责令停止使用
宁德市将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意见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改造、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订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同时,还要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对高层建筑(包括高层商住楼)、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排查整治,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消除影响灭火救援障碍占用消防车通道路障一律拆除
意见提出,宁德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以提高灭火救援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其中,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解决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问题。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要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函告,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清理由其规划设置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同时加强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值班
为全面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今后,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意见中明确规定,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每个单位至少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烟面具、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严禁场所边使用(营业),边施工。
此外,对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意见中也作了相关规定。其中指出,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按规范设置避难层,高度超过250米的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应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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