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上海大火发生后,家庭消防安全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人们的家庭防火意识提高,灭火器等家用消防器材掀起了一场购销热潮。
2010年12月8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布《家庭消防应急器材配备常识》,推荐手提式灭火器、灭火毯、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救生缓降器、带声光报警功能的强光手电五种家用消防器材。
之后,公安部消防局、国务院新闻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将联合组织开展互联网“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以宣传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识。
家庭消防安全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据消防部门的相关统计表明,目前家庭配备灭火器的比例仅有0.1%左右,也就是说1000户家庭对灭火器的占有率不到一台。而在国外,家用消防器材占整个消防器材市场份额的40%到60%,而在国内很多居民都不会购买家庭灭火器。
据了解,家庭火灾从初期起火到形成大火一般需3至5分钟,如果家中备有一件简易的灭火器材,当小火燃起时就可将它及时扑灭,即使火势变大,家庭灭火器也会为消防队员灭火赢得宝贵时间。
2月12日下午,南京市人防办表示今年上半年起,将向2万-3万户市民家庭,赠送应急救援包。这是南京市人防办首次向市民免费发放应急救援包。“这个应急救援包内,包含家用灭火器、多功能收音机、手摇发电机、绳索、急救包、求生哨等十多样应急救援物品。”
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消防器材进入家门。但是,笔者认为,如果要真正实现消防器材家用化,还是需要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
3月2日上午,山西太原市人大调研组就《太原市消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条例》将“居民家中必须配备灭火器”、“家庭成员必须积极参加村(居)委会、社区组织的演练”写入《条例》中。同时,还明确规定派出所的防火职责和范围,既要有“居民家中配备灭火器材”内容,还应明确处罚标准。
这是一个可喜的开端,我们希望家庭配备消防器材能够真正入法,推动消防器材家用化。目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我们也希望代表委员将家庭配备消防器材作为提案提出,以此,加快消防器材家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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