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从3月1日开始,《重庆市行政机关应诉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出庭应诉。
因为对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处罚不服,江津区五举酱菜有限公司将潼南县安监局告上法庭。2月23日,该局局长黄勇出庭应诉。
窖池毒气
致使三死两伤
潼南县安监局介绍,2010年,江津区五举公司委托潼南县品和蔬菜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新鲜萝卜,并租用其腌菜生产厂房进行腌制。
据查,2010年8月29日以来,五举酱菜有限公司法人杨培国安排其哥哥杨培忠带领公司的张秀华、张代平、杜文启、王江成、刘明东(司机)等5名工人,将在桂林街道办双坝村4社腌渍的萝卜由窖池内起出运往江津,出事之前已运走14车。
2010年9月7日14时左右,张秀华、张代平、杜文启、王江成四人负责起四号池子的腐败变质萝卜,并运往涪江河岸处理。张秀华、张代平二人在四号池子里起池,王江成和杜文启在池子口边,通过控制电动机上下铁篓,把萝卜装上货车。
16时左右,由于池里水多,张代平就在池上面负责抽水,张秀华仍在池里起菜。17时左右,王江成发现张秀华倒在池子里面,于是叫刘明东(司机)与其一起下池子去把张秀华扶上来,刚把张秀华扶到一步梯子,2人就晕倒了。此时,在外面抽烟的杨培忠等听到池子里有人在喊“快点来救人”的声音,赶紧往池里面跑去。得知下面出事了,杨培忠叫张代平和杜文启下到池子里去把下面的人拉上来。杨培忠站在池子口边扶住梯子,张代平和杜文启一前一后顺着梯子滑到池子里。不久,张代平和杜文启也相继晕倒。
经120急救医生确认,杜文启、张秀华、张代平已当场死亡,刘明东(司机)、王江成中毒受伤。
潼南安监
罚款30万元
潼南县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这是一起一氧化碳和氯化氢气体中毒事件。出现这种气体的原因,主要是萝卜腐烂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而工人进窖池前又没有采取进排风等措施。
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随后,潼南县安监局对五举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状告安监
认为处罚过重
作出处罚决定后,五举公司不服。认为处罚过重,且责任主体应是潼南县品和蔬菜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县安监局撤销处罚决定。
2月23日上午,潼南法院第六审判庭内,潼南县安监局局长黄勇坐上了被告席,直接与原告江津区五举酱菜有限公司对簿公堂。
“这个菜的腌制全过程,由你们五举公司负责,而且操作的员工,也是你们的工人。出事后,你们没有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庭上,黄勇向原告分析了责任在于五举公司的原因。
28日,潼南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周中奎说,五举公司方面由于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已向他表示准备撤诉。
周中奎说,行政首长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是该县首例,体现了对2010年12月27日出台的《重庆市行政机关应诉办法》的积极回应,县安监局迈出了依法行政、积极化解官民矛盾的第一步。
笔者陈国栋通讯员陈烈
环境保护审判法庭今年试点
不是污染受害人,也可提起公益诉讼
28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为重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出台十条司法保障措施。其中,颇受市民关注的是成立环保法庭,推行公益诉讼。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令友说,今年,重庆将试点设立环境保护审判法庭。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选择个别基层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法庭,对全市长江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制定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则,探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判,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保障。
他说,重庆法院正在探索适用于环保方面审判的公益诉讼模式。公益诉讼,将扩大原告的范围。通常原则下,谁受侵害,谁起诉。但在公益诉讼下,环保志愿者或者污染与己无关的人也可以起诉污染企业要求停止侵权,或者起诉相关主管部门不作为。在这一过程中,检察院和一些群团组织可以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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