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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施行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2-17 14:02 出处:广西新闻网 作者:唐晓燕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2月16日,《桂林市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公布并施行。该规定除了明确燃放禁区外,还对向人群、建筑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等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明确说不。对于

慧聪消防网讯 2月16日,《桂林市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公布并施行。该规定除了明确燃放禁区外,还对向人群、建筑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等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明确说不。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任何市民都有权制止和举报。采访中,不少市民对这项规定的施行表示欢迎。

《桂林市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的范围包括桂林市五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在规定中,禁止在限制的时间、区域、地点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由专业技术人员燃放的规格、品种的烟花爆竹。禁止个人燃放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

规定中明确了7类禁止燃放烟火爆竹的地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而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以下5种行为是明确禁止的: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燃放烟花爆竹;在行驶的车辆中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在该规定公布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对部分桂林市民进行了采访。不少市民得知规定的出台都表示欢迎。家住安新小区的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燃放鞭炮虽然给春节带来热闹的氛围,但是有太多的安全隐患。“每年春节,经常可以见到有人在楼上阳台燃放烟花,火星掉下来后,有的飘到楼下住家的窗子里,有的落在草坪上,特别容易引起火灾。还有很多孩子在没有家长的看管下,就在小区路上随便燃放鞭炮,有的都炸到了行人,太危险了。这个规定对这些危险行为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以后我们去制止这些危险行为就有理有据了。”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从除夕到年初三4天内,桂林市区几家医院接收的被鞭炮炸伤患者就有20多人,其中一名成年男子除夕夜在燃放鞭炮时被突然爆炸的鞭炮炸伤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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