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安徽省阜阳市一商铺电线发生短路故障,继而酿出火灾,将相邻商铺及楼上住户的财产焚毁,并致女邻居惊吓精神失常,引发损害赔偿纠纷。日前,阜阳中院终审维持引发火灾经营户承担责任的一审判决。
阜阳市颍泉区有个购物大卖场,商铺林立。现年52岁的个体工商户张琴早年在此租用一商铺,并交给其女儿张彩和女婿韩中经营。张彩夫妇又在商铺前搭建一铁皮棚子。去年5月17日晚,因铁皮棚子内电线短路导致火灾,将自家及相邻四家商铺烧毁,并致楼上住户王诚、田丽夫妇室内部分财物受损,同时田丽因见火势蔓延,惊吓过度,精神受创,当日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发后,王诚、田丽夫妇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判定被告张彩、韩中及张琴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王诚、田丽夫妇经济损失计5.06万余元。一审判决后,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日前,阜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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