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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特大火灾隐患 追根溯源三步到位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1-18 16:38 出处:慧聪消防网 作者:羽卒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全面繁荣,超高、超大的建筑物等一些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越来越多,与之相关联的不安全问题也随之增加,极易导致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层出不穷

慧聪消防网讯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全面繁荣,超高、超大的建筑物等一些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越来越多,与之相关联的不安全问题也随之增加,极易导致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层出不穷,成为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为此,全国各地公安消防机构不遗余力地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公安部出台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也即将由以前的一般性文件“升格”成为国家规范。然而重大火灾隐患成因复杂多样,整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全社会参与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大类重大火灾隐患成因

公安消防机构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中追根溯源,发现隐患的形成既有单位内部原因,也有社会环境的复杂因素,虽然每个隐患场所的具体情况都不相同,但归纳分析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先天性火灾隐患“与生俱来”。现存的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有的始建较早,缺乏完善的消防类设计规范做指导;有的隐患场所因历史原因,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有权发生变化或改变使用性质,带来了诸如防火间距不足、耐火等级不够等一批先天隐患。

二、资金不足造成了消防设施缺乏等隐患。从重大火灾隐患的具体内容来看,相当一部分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损或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等。这类隐患整改往往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动辄需要几十万、上百万元,在这样的情况下,主观和客观上的多重原因所造成的资金缺乏导致大量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从而使其日趋演变成为重大火灾隐患。

三、有些单位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薄弱“造就”隐患。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消防机构的事,认识不到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和重大意义,不能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更不能自觉地履行自身担负的法定消防责任和义务,致使消防工作无人抓,安全管理无人问,消防责任始终不落实。例如一些企业原来建立的防火安全组织,随着企业机制的转变被撤销或被兼并,人员被裁减,原有的消防组织被取消或者名存实亡,形成了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局面,消防安全约束力和防灭火能力大大下降;还有的企业领导忽视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对重点工种和重点岗位人员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不能及时改正;一些商场、宾馆、酒店、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为追求豪华气派,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规定,任意改动或取消防火设计要求,疏散通道或狭窄或堵塞或被占用,人为地造成了许多隐患。

四、城市总体布局发生变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也是隐患形成的重要原因。突出表现在一些易燃易爆场所、化工厂等消防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在建设之初符合当时的消防安全要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外延不断扩大,居民住宅和商业区逐渐向此类场所靠拢,导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危及公共安全;另一方面,有的地区盲目追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忽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造成市政消火栓数量严重不足、压力不够、消防站保护范围太大等诸多不安全因素,最终形成重大火灾隐患并且难以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难点症结

一、隐患整改往往涉及建筑结构等重要因素的重大调整。从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因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重大火灾隐患的问题出在防火间距、耐火等级、自动消防设施以及安全出口等方面,这些隐患想要彻底整改,有的需要改变建筑结构,有的需要停产停业,有的甚至根本无法整改除非重建,这些都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整改绝非一日之功,致使隐患久拖不改。

二、隐患单位的多产权等特点造成了隐患的复杂性。现在许多大规模的商业场所、集贸市场、大型建筑物不再归属一个单位专有,而是按照摊位、铺面、楼层等划分区域,进行产权出卖、使用权出租、转让等,其消防设施却为所有使用者所共有,这些场所往往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旦出现火灾隐患时,便会因各产权人、承租人、物业管理人等各方利益难以平衡而相互推诿扯皮,整改资金、整改责任难以落实,或者有的甚至不愿整改。

三、隐患单位停业整改可能影响国计民生,牵连诸多社会问题需要解决。随着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已有越来越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能够认识到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他们主观上也并非不想整改或者推托不改,而是确实受现有社会、经济等条件的制约而无力整改。有的单位生产经营或服务可能直接与当地群众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有的政府办公场所、学校等单位的整改可能会使正常的办公教学秩序有所改变;还有的企业规模较大,停业整改可能会使城市下岗人员增多,处理不好还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除此之外,隐患单位自身缺乏必要的整改能力、有关部门之间协调不够、整改资金缺口较大等因素也增加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难度。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对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工作竞争激励机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仅凭消防机构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应将隐患整改工作列为政府行为,由政府出面检查、监督、协调各有关部门,逐级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发挥联合执法效力,形成整治合力,必要的时候还要采取政府挂牌整改的形式,促使火灾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同时各级政府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客观评价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成效并与争先评优挂钩,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隐患。

二、实行“专家”会诊,科学论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与隐患整改密切相关的各部门要紧密联系起来,适时召开专家论证会、火灾隐患整治联席会议等,为隐患单位解决难题提供帮助和指导。如由建设规划部门协调解决与相邻建筑物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对一些困难国有企业,可以在政府领导下,结合企业改制等时机一并解决隐患问题。操作中,要分析影响火灾隐患整改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制订出几种整改方案,经反复研究论证,选择最经济、最快捷的方案,避免顾此失彼而造成新的火灾隐患。如某建筑物存在防火分区过大、房间到疏散楼梯的距离过大两个隐患,乍一看需要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工程量大、整改时间长、整改资金要求较多,但通过仔细分析发现,造成这两个隐患的原因是该建筑物使用敞开式楼梯间,致使上下层一起的合计面积超过防火分区要求、疏散距离要求也相应提高引起的,于是,最终选择在每个楼梯口增设一道防火门的整改方案,可以以较少的资金解决较大的问题。

三、多渠道筹集整改资金,为隐患整改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将落实隐患整改资金作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要采取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通过政府投入、社会集资、单位自筹、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问题;也可通过各类基金委员会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基金,对产权分散的,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分摊整改资金,产权高度分散的,可由政府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成立物业管理部门,先行垫付整改资金,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强化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应充分运用好社会舆论导向作用,抓住各级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普及面广的优势,积极与当地各新闻媒体单位联手,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曝光力度,及时通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隐患存在情况和隐患整改进程,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注意重大火灾隐患的火灾危险性,利用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促使隐患单位加大隐患整改力度,从而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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