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2011年1月11日23时24分,新疆昌吉州阜康市消防中队官兵接到报警称阜康市博峰路安康液化站更换点突发大火,阜康消防中队立即出动二辆水罐车、12名官兵赶赴现场,及时抢救出62个液化气罐,成功排除险情。
在距离火灾现场200米就可以看到现场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23时30分,中队灭火力量到达现场,经询问知情人和侦查得知,着火处为安康液化站更换点,并储存有较多液化气罐,火场毗邻为居民区,火势并向房子的四周迅速蔓延,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后果不堪设想,现场已在消防队到场前发生过一次爆炸,但无人员伤亡。
现场指挥员迅速下达作战命令第一战斗小组出一条干线对液化气罐进行冷却;第二战斗小组出一条干线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并派中队攻坚组深入火场,疏散液化气罐;同时,协调公安民警负责现场警戒,疏散围观群众。灭火战斗中紧张有序的展开,监视组时刻监视着火势蔓延的速度和方向以及液化气罐存储区的变化,在水枪充分冷却下,火场温度降低,在确保液化气罐没有危险的情况下,经过消防官兵近30分钟的紧张施救,店内的62个液化气罐被成功转移,险情排除。
0时20分,大火被扑灭,因火场着火物比较特殊,为防止再次出现险情,消防大队要求中队1辆消防车、6名战斗员进行留守并进一步检查液化气罐情况,其余车辆和人员撤离。
经过细致检查对漏气气罐进行了关阀,防止液化气泄露并向建设局移交,并在火灾地点设立警戒带,等待进一步火灾事故调查。
目前,店主当晚已被公安部门拘留,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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