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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消防条例(草案)》通过审议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12-31 10:37 出处:南京支队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12月27日上午,南京市政府召开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消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常务副市长沈健,副市长郑泽光、许仲梓、陈维健、罗群、陆冰、

慧聪消防网讯 12月27日上午,南京市政府召开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消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常务副市长沈健,副市长郑泽光、许仲梓、陈维健、罗群、陆冰、陈刚、徐珠宝以及市政府各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出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司军、消防支队支队长樊荣声参加会议。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分别汇报了《条例(草案)》审查报告和说明。徐珠宝副市长充分肯定了《条例(草案)》,认为《条例(草案)》对原《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较好地结合了全市消防工作实际,增加了若干创设性规定,突出了地方特色。

季建业市长听取汇报后强调指出,修订《条例(草案)》很必要,对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要通过修订《条例(草案)》,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做到:一是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普及。有关部门要编写消防常识读本,消防知识要“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要突出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都要开展消防演习,切实打造“全民消防”。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高层、地下、地铁、隧道、施工现场、建筑消防设施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重点加强联动力量的建设。四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单位法人、公民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五是进一步加强消防组织建设。要加强消防专业力量、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战斗力。

根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条例(草案)》将于12月28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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