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施工单位被处以5万元罚款一名电焊工被行政拘留
11月29日13时44分,衡水市胜利西路橄榄城建筑工地8楼西单元电梯间顶板因电焊工操作时火花掉到木板上引起火灾,起火物为8至15层之间外侧安全网及挤塑板,13层火势最为猛烈。衡水消防出动13部消防车,97名官兵经过2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才将大火扑灭。
事发后,消防支队火调人员立即对火灾原因进行了细致调查。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焊工人在8楼西单元电梯间进行焊接作业时,掉落的焊渣引燃了下面的建筑垃圾。该起火灾由南京建工集团衡水分公司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未能有效履行其管理职责造成,通过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根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给予5万元罚款处罚。事后责令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电焊工人戴某因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被依法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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