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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乱拉线酿火灾 邻居死亡各方都担责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11-25 09:24 出处:新闻晨报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11·15”胶州路特别重大火灾让高楼消防安全成了民众关注的焦点。事实上,除了高层建筑外,老旧房屋的防火安全也不可忽视,今年1月9日发生在曹家渡康定路的老旧公房火灾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日前,静

慧聪消防网讯 “11·15”胶州路特别重大火灾让高楼消防安全成了民众关注的焦点。事实上,除了高层建筑外,老旧房屋的防火安全也不可忽视,今年1月9日发生在曹家渡康定路的老旧公房火灾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日前,静安区法院对该火灾引发的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死者孙女士的丈夫章先生及儿子获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及财产损失60万余元。

魏老伯与死者孙女士系同一门牌号的邻居,其所承租的公房是当地物业公司管理的老旧公房。魏老伯住楼下,孙女士住楼上。2005年初,魏二伯将哥哥承租的该公房出租给外来人员陈江使用,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仍由陈江租赁使用。

今年1月9日11时38分许,房屋起火,孙女士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市消防局火灾事故认定,起火部位为陈江居住的1楼南卧室东北角,起火原因为通电状态下的电线短路。火灾发生后高温浓烟沿楼梯迅速蔓延,邻居及时报警,但因巷子口窄,消防车无法进入失火点及时抢救。火灾发生初期,孙女士曾来到安全地带,后来又返回家中,最终倒在起火房间北侧1楼至2楼楼梯处。她明知烟雾弥漫且楼梯狭窄行走困难,对火灾致死有一定责任。事后,根据章先生的询问笔录记载,也证实了孙女士在起火后,曾又回到家中与他电话联系过。

2月中旬,章先生及儿子晓鸣起诉到法院,索赔各类费用达74万余元。法庭上,年近七旬的魏老伯、魏二伯辩称其遗留在该房屋内的电线均为单股铜芯线,而引起火灾的是多股铜芯线,事故发生时该房由陈江租赁,自己不应承担责任。房客陈江则认为自己是在正常用电,没有过错。当地物业公司辩称,发生火灾的电线不是物业所提供。

法院认为,陈江对该火灾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其次,死者孙女士在发现火灾后,未及时远离危险源,对危险状态的判断处置上存在过失。再次,魏老伯是公房承租人,将房屋交于年龄同样60开外的弟弟魏二伯处置予租用却不予过问,未尽到谨慎管理责任;魏二伯将房屋续租却不再签署租赁合同,未尽到提醒义务,也存在过失;当地物业公司未采取措施预防火灾隐患,同样管理欠妥。

法院最终认定,死者孙女士承担10%责任;魏老伯承担20%责任、魏二伯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房客陈江承担60%的责任;当地物业公司承担1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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