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近日,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政府拟定了《关于禁止占用城市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商业活动的规定(草案)》广泛征集群众意见。
都匀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规定》是结合城市管理、交通、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都匀市城市街道面临的具体问题起草的,将广泛征求都匀市普通市民意见进行认真补充和修改,最后上报本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通过后发布施行。
近年来,都匀市城区经济越来越活跃,城市也越来越繁华,城市中心商圈已出现一店难求现象,在巨大商业利益的驱动下,许多精明的商家将目光投准了通道、街边和公共活动区,甚至一些主要的消防通道也被瓜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此举不但剥夺了市民享受城市公共场所的权利,也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造成的噪音、环境卫生的污染,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每年,仅市长热线就受理了几十起关于商家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在公共场所进行商业促销的相关投诉。都匀市政府办一负责人说,街头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商业性促销,尽管表面上给城市的商业氛围带来繁荣之感,但由此造成的交通、消防隐患的突出的,产生的噪音对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足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此次出台的《规定》非常明确:都匀市城区彩虹桥至斜桥属于城市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企业占用城市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商业促销、展销、宣传、演出、庆典、咨询、义卖等临时性商业活动,禁止利用手持话筒进行沿街叫卖和宣传广告活动,禁止乱搭乱建占用城市公共通道。与此同时,凡是占用住宅小区公共通道和场地举行商业促销活动的,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也必须取得小区2/3业主以上同意并提前三天公布方可,否则也视为违法。
据了解,城市公共活动场所包括供市民休闲、娱乐、通行的广场、公园、人行道、步行街、人行天桥、道路机动车道、城市绿地等。(来稿单位:黔南州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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