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消防大队依法对违章操作引发火灾的赤峰富通棉被厂的施工人员程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事故现场
10月5日18时30分,位于赤峰市松山区安庆沟镇工业园区的赤峰富通棉被厂发生火灾。由于松山区消防大队及时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经松山区消防大队监督员现场勘查询问、走访目击证人,证实起火原因为赤峰富通棉被厂电焊工程某在违反有关电焊操作规程和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致使掉落的火星引燃针刺机内可燃物引发火灾。
为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提高群众防治火灾的警惕性,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行为,进一步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二)项规定,赤峰市松山区消防大队经过讨论决定,依法对引发火灾的程某给予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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