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一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明知某超市消防设施瘫痪,仍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并未经消防部门备案登记,私自伪造《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日前,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8万元的消防行政罚款。这是新《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实施以来天津市针对此类案件的首例处罚。
据天津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检测站负责人介绍,这家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对蓟县某地下超市有限公司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时,明知该超市已经存在消防栓给水管道漏水,消防水泵和控制室柜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柜故障,部分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故障,集中报警控制器主机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等问题;却违反相关规定,为其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并未经消防部门备案登记私自伪造《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公安消防部门经调查认定,该公司行为违反了新《消防法》第34条和第69条相关规定,属出具虚假消防技术服务文件的违法行为,立即作出责令改正,没收公司违法所得,对该单位处以罚款8万元的消防行政处罚。
总队防火监督部负责人表示,针对此行为,消防部门下一步即将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监督管理通告》;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监督备案工作,有效净化全市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强化对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确保其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消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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