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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接电源酿火灾 新疆两好友反目上法庭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07-16 14:06 出处:新疆法制报 作者:潘琳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碍于朋友情面,赵婷答应了好友张军在她家接一根电源线的要求。谁料,这根私接的电源线竟引发了一场火灾。在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赵婷将张军告上法庭。

【慧聪消防网】碍于朋友情面,赵婷答应了好友张军在她家接一根电源线的要求。谁料,这根私接的电源线竟引发了一场火灾。在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赵婷将张军告上法庭。

7月8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判决张军一次性赔偿赵婷的房屋装修损失、房屋物品损失及房屋租赁费等共27373.54元。

赵婷家住乌鲁木齐市迎宾路,与张军是上下楼的邻居,平时两人关系很好。家住一楼的张军是名个体户,经营冷饮和炒货。2009年4月中旬,张军找到赵婷,希望从她家接一根电源线,连接到自家店里的冰箱上。碍于情面,赵婷答应了这个请求。

同年5月8日凌晨,赵婷家突发火灾,将房中家具全部烧毁。后经消防部门认定,火灾是住户将家用电用作商用,并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超过导线承受电流,引发线路过热造成的。

火灾发生当日,在赵婷的要求下,张军书面承诺承担一切损失。但之后,他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赵婷将张军告上法庭。

庭审中,张军辩称,他接的电线不在着火处,是赵婷家使用的接线板处放有可燃物引起火灾,应由赵婷自行负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军擅自将商业用电与家用电混用,使用过程中因导线负荷过大,引发线路过热造成赵婷家中失火,其应对赵婷家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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