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据大河网专稿消息,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自燃爆炸事故,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已确认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确定没有下井,正在进一步核查。截至10点整,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河南省省委书记卢展工均做重要指示,要求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河南省省长郭庚茂带领有关部门亲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该矿设计能力9万吨/年,其采矿许可证于6月6日到期,卫东区已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该矿主在区政府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致事故发生。
煤矿火灾是矿井五大灾害之一,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引起煤尘、瓦斯爆炸或者煤尘与瓦斯爆炸,酿成更大的灾害。火灾对煤矿安全行产工作和矿工的安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煤矿内空间狭小,活动受限,矿井的通风与巷道的联通关系复杂,所供给的风量有限,当井下发生火灾的时候,人员避灾和撤离都会受到复杂环境的限制。
煤矿井下存在着大量的可燃物,火灾极易产生并且发展蔓延的速度快,当高温火焰在巷道中流动,混入新鲜风流时,将会在掺风点产生二次燃烧的新火源,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燃烧时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为CO2和CO)并伴有高温火焰,造成人员的伤亡。这些气体流入井下作业点后,使人员中毒和窒息。
矿下产生火灾极易引起瓦斯、煤尘或者煤尘与瓦斯燃烧和爆炸。煤矿发生火灾不仅给瓦斯、煤尘提供了爆炸的火源,还因为高温火源的干馏作用,使可燃物释放出H2和多种碳氢化合物等具有爆炸性的气体。因此,火灾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进一步扩大灾情及人员伤亡。
火灾能烧毁设备和引起煤层自燃,当井下发生火灾,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那么就会失去了灭火的良机,使火势扩大,这样就会烧毁大量的设备,更甚者引起煤层燃烧,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
矿井发生火灾后,使井下风流反向,导致灾情的扩大,高温烟雾流经的巷道,空气质量发生变化,温度升高;另一方面使矿井通风网路的风流发生改变,使矿井通风系统紊乱,进一步扩大灾区范围,同时给井下人员的撤离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和危害,增大了事故损失和灭火工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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