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人民政府下发《扎兰屯市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的“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文件对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
提高认识,统一部署。全市要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逐级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切实把“防火墙”工程作为各级政府的“民心工程”。
细化任务,全面推进。要逐级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抓好典型示范工作。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全市政绩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核验收,整体达标。把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提请政府组织考核验收。市政府对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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