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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租房火灾频发 房东和租户都有责任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06-08 16:23 出处:东南快报 作者:福州新闻网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核心提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城市,交通方便、房租便宜的民房成为他们寻租的首选对象。笔者通过几天的调查走访发现,这些民房在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同时,也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

【慧聪消防网】核心提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城市,交通方便、房租便宜的民房成为他们寻租的首选对象。笔者通过几天的调查走访发现,这些民房在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同时,也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成为城市公共消防安全体系中的顽疾。最近一段时间,福州市区频频发生民房火灾,其中大部分就是出租屋。

火患顽疾困扰城区出租屋

7日上午,台江区洋中里一座民房厨房起火,引燃了遮阳布,所幸住户与消防人员及时处置,未让小火酿成大灾。

6日上午,仓山区盖山镇郭宅村一座百年老宅突然起火,烧成一片废墟。

5月29日凌晨,仓山区对湖路一座民房热水器起火,卫生间被烧毁一半……

近期,我市民房火灾频发,虽然起火原因的结论仍未得出,但根据消防部门以往的民房火灾原因分析,大多与居民使用电、气不慎有关。笔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起火的房屋有很大一部分都用于出租。为此,笔者兵分几路,在市区出租屋比较集中的洋中里、屏山、新港里、小柳路等地进行了走访。

这些地方给笔者的第一印象就是路窄,不仅大型消防车难以进入,有些巷子连小车进出都不方便。台江新港里与鼓楼小柳路附近有很多民房,是典型的出租屋集中区。这里楼房之间间隔不大,甚至伸手即可触及。楼与楼之间牵拉着很多电线,有些住户还在窗户上向外搭建窗台,几乎把两栋楼房连成一体。从楼下往上看,天空只有窄窄的一条线。这些出租屋里,“一线天”大量存在。

除了路窄外,消防设施严重欠缺是出租屋的通病。有些两三层高的民房整幢都用于出租,里面住了几十名租户,可是整栋楼都没有一个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来,租户只能用容器接水灭火。

在屏山社区一些出租屋里,楼道本来就狭窄,上面还堆放着一些杂物,一旦有人抽烟顺手将烟头扔进杂物堆里,后果不堪设想。

“这些地方大部分房屋的户主都已经搬出,将房屋对外出租。而租住在该地的人员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意识不高,防火常识和技能都比较缺乏。随着入住人员增加,原有的消防基础设施本就已经相对不足,加之超负荷使用,如果管理再跟不上,很容易出问题。而出租屋发生火灾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外来务工人员经济情况较差,一把火就有可能烧得倾家荡产,如果出现人员伤亡,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这些区域的防火任务艰巨,工作压力很大。”一名在出租屋密集社区工作多年的干部告诉笔者。

火患责任多方面原因造成

消防部门指出,表面上出租屋的消防隐患是由承租人造成的,但从以往发生的出租屋火灾事故案例来看,责任往往是多方面的。

回顾以往的火灾案例,大致有两种责任认定情况,第一种是房东的消防安全措施没有做足、做到位,发生火灾事故时,房东要承担主要责任;第二种是房东此前已经落实了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管理也到位,而由租户不慎引发火灾,不仅租户要承担主要责任,房东还可以因租户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和责任追究。

在房东方面,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催生了安全隐患。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为了赚取更多租金,许多房东使用木板或三合板来分隔房间,安全隐患不言而喻。据消防人员介绍,用木板和三合板来分隔房间,看起来简单方便,但材料均属易燃可燃品,一旦发生火灾,大火将在很短的时间内烧穿隔板,殃及邻居。这种教训在以往的出租屋火灾事故中屡见不鲜。

不少租户还反映,出租屋内的应急照明设施太少,停电时,楼道内一片漆黑,下楼梯的时候根本看不见路,火灾时逃生困难。

在台江洋中里一间不足6平方米的出租屋里,人、床和大功率电器都挤在里面,卧室也是厨房。租户说,他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这些房子唯一的好处就是房租便宜,为缩减开支,他们不得已选择在此居住,安全问题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采访中,笔者随机询问了11名租户,他们分别来自四川、江西、湖南等地,在外务工时间大都超过5年。当被问及寻找出租屋时有没有考虑过安全问题,其中10人回答没有考虑过,只要房租便宜就好。

只有来自四川的小盛说,由于以前看见过出租屋发生火灾,有人死伤,所以现在选择出租屋时,除了考虑离上班地点近、舒适之外,他会考虑安全问题。

出租屋消防问题连着房东和租户,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双方都有可能付出代价。不仅辛苦积攒的财富可能付诸一炬,如果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房东多年收获的房租可能全部倒贴出去,而租户也可能付出生命和财产的代价。

入户访查提高安全保障

据了解,我市规定,房东对外出租房屋时要到当地派出所签订《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责任书中有“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履行消防责任人职责”、“不得将房屋出租给生产、销售、存储、使用危险物品的人”等多条规定,如果违反其中规定,将被处以罚款、治安拘留等相关处罚。

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房东消防意识淡漠仍然是最大的问题。7日笔者采访了多位社区民警,他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这一点。

社区民警经常入户访查出租屋,除了进行治安检查外,消防检查是一块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不得在房间内特别是木头搭建的房屋内使用电热棒,不得吃住睡在同一个房间内,不得在楼道等通道内堆放纸皮、塑料等杂物,不得在屋内外乱拉电线,发现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不得在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虽然每次入户访查时民警和保安都会提醒房东和租户,发现情况严重时还会发出整改通知书,但不少房东和租户依然我行我素。例如许多出租屋由木头搭建,使用电热棒极易引发火灾,民警发现租户使用电热棒都会先提醒不要使用,第二次发现就没收。可是有的租户先后被民警没收了4根电热棒,还继续使用,对此房东也是不闻不问。

民警告诉笔者,如果房东能够到警方处报备并签订保证书,由民警参与管理出租屋,情况还相对较好。但一些房东怕民警入户访查会影响租客前来租房,或是出于不想交税的目的,不到警方处报备,偷偷摸摸出租。由于民警无法及时掌握出租屋内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等突然事件,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因此,民警正在发动社区保安、门卫、街道干部等相关人员对社区的出租屋情况进行摸底、跟踪,尽量使每一户出租的房屋都纳入管理。

消防部门支招

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出租屋安全问题作为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个综合性社会问题,仅靠消防部门很难有效解决。

针对出租屋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已经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加快对出租屋的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拿出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提请市、区两级政府对城中村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其次,争取把城中村出租屋纳入城市景观改造工程,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加大遏制违章搭盖的力度,消除较为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

此外,消防部门将指导社区成立保安防火巡逻队,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发挥群防群治机制作用,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挨家挨户宣传防火常识,定期举办保安人员消防培训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消防部门还建议,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计算好房屋的最大入住量,用电设施最好按标准配置,加大电器线路配置参数,防止租户过多造成线路超负荷使用,引起短路。尽量做好功能分区,要把使用明火的厨房与卧室分开。

户主收房租和水电费时,如果发现租户使用电热棒、取暖灯等功率较大的电器,要及时提醒租户注意使用安全,特别是不要使用劣质的电器设备。

社区居委会应落实每日、每月、每年的防火巡查制度,重视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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