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规范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河北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在全省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意见》提出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目标: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意见》明确了4大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以及队伍建设”四个基础。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社会管理创新”四个水平。此外还明确了完成这四大项工作任务的18项措施。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绩效考核;强化宣传,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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