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5月14日上午,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表决。人大常委会委员参会59人,《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以57票赞成、2票弃权的高票获审议通过,并决定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转变,消防工作在职责落实、安全监管、隐患整改、行政处罚、队伍建设等方面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消防法》重新修订实施后,原《重庆市消防条例》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重庆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保持法制统一,切实解决制约重庆消防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重庆市于2008年11月初全面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市人大、市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立法工作机制,通过立项、修订、调研、论证等立法程序,历时19个月,科学研判,果断决策,积极应对,反复研究,终获通过。新修订《条例》有十大主要变化,一是细化了社会主体消防职责;二是改革了消防安全监管模式;三是破解了个人违法的监管难题;四是规定了提高“四个能力”建设内容。新《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了公安部“防火墙”工程方案精神,将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纳入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中进行明确规定,为重庆市构筑“防火墙”工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五是健全了火灾风险责任机制。增设了大型商场、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的需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为加大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行力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六是增加了公共交通行业防火措施。新《条例》充分借鉴《深圳特区消防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的经验,增加了公共交通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内容,首次明确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完善防火措施,其从业人员应当提高引导疏散乘客逃生的能力;七是增加了在建工程消防监管措施;八是完善了减低火灾风险的举措;九是增加了消防技术服务原则规定;十是完善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据悉,新修订后的《重庆市消防条例》共6章70条,分为总则、消防职责、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重庆市消防条例》的重新修订施行,适应了新《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工作发展和建设平安重庆的实际需要,对于完善重庆市地方消防法律体系,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保证社会消防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