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2010年5月6日14时32分,浙江富阳消防大队接到报警:位于春江街道八一村工业区的富阳五洲纸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富阳大队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4辆消防车28名官兵前往扑救。在赶往火场的途中,消防官兵远远就看到着火点上空浓烟翻滚。形势危急,带队的头车指挥员立即调派辖区内的3支专职消防队进行增援,参与灭火行动。由于仓库内堆积了大量的废纸,灭火工作进行得十分困难。15:18分,杭州119指挥中心调动湖滨、留下、景芳、近江、复兴5个中队16辆车子增援。战斗一直持续到5月7日下午17时,至此,消防官兵已经整整连续奋战了26个多小时。
火灾被扑灭后,火灾现场勘查工作随即展开。在富阳消防大队大队长王慧梁的统一指挥下,组织相关人员对火场进行保护,同时派勘查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查与走访询问,在第一时间寻找人证、第一时间收集物证。经查,起火位置位于起火单位的东部仓库,火灾原因系由于施工人员在翻修厂房时,电焊作业,由于操作不慎,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经认定,钟朝斌、廖长素二人作为电焊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是此起火灾的直接责任人,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富阳市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钟朝斌、廖长素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此次火灾的及时调查,以及对当事人的依法处理,在全市范围内取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大队通过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向人民群众发布此火灾的处理情况,以警示和告诫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用电、用火方面要认真吸取这一火灾的事故教训。同时,大队在加大火灾责任事故查处力度的同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大了消防执法的力度,对于故意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麻痹大意导致火灾发生的火灾责任人严惩不怠,不仅教育了本人,同时也给少数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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