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2010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宣传贯彻《消防法》为主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完善火灾防控体系
1.落实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季度讲评、半年督导、年终考评机制;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凡发生亡人火灾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生亡人火灾的县区,取消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两起以上亡人火灾的县区,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落实防火委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积极发挥部门、行业系统的管理作用,将日常消防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治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内容,组织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工商、文化、安监、规划、住房建设、教育、旅游、质监等行政审批部门要继续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重要内容,并落实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单位责任主体意识,狠抓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岗位责任落实,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逐步形成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除、安全责任自负的格局。继续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优活动,年内,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三会三化”建设标准,并打造65家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等运用,依托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可视化,随时发现动态火灾隐患。
3.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责任。以网格精细化管理为载体,全面落实“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工作机制,实现政府主管领导、专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检查、隐患跟踪整改、考评奖惩“五到位”,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年内,100%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开展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其中70%(81个)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达标。大力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分行业、分类别设置消防标牌,标明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事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人员。年内,50%的“九小”场所达到要求。
(二)积极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围绕世博会、亚运会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集中开展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实行消防、治安、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每季度开展清查整治行动,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临时查封、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措施,严把火灾隐患立、销案关口,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完善挂牌督办、停业处置等长效机制,确保6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于2010年8月底前全部销案。
5.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活动。年内,60%的社区(74个)达到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的“四有”标准,80%的行政村(1910个)达到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五有”标准。
6.推动消防警务下延。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四项制度”,全员培训派出所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广泛开展消防警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将消防工作向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延伸,全面提升警务室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三项能力”。打造警务室消防监督工作试点,并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逐步实现警务室消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年内,30%的警务室达标。
7.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按照“一队多能、覆盖城乡、巩固提高”的原则,全面提升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水平。年内,各区完成1个、各县完成2个“有1-2辆消防车和充足器材、有车库、有5至10名队员、有正常经费保障”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已建成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全部按照新“四有标准”提升建队质量。各县区消防文职人员不少于8名,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从事消防宣传。巩固现有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每队队员不少于25名。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年内50%的队伍达标,20%的城市社区巡防队伍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广泛发展群众性志愿、义务消防组织,最大限度地拓展基层消防力量的覆盖面。
(三)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8.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市本级消防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10%,县区级业务经费不低于65万元。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总额的8%。
9.加快消防队站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快队站建设步伐。年内,市区开工建设消防指挥中心,建成战勤保障大队和特勤中队并投入执勤,开封县、杞县完成新队建设任务,兰考县、通许县完成队站扩建改造任务,禹王台区完成精细化工园区消防站征地任务,开发区完成杏花营消防站征地任务。尉氏县消防站和鼓楼区消防站必须于2010年5月份和8月份前投入执勤。
10.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9〕59号文件精神,以公安消防队伍等专业力量为依托,建立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年内,市本级完成应急救援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工程立项任务,各县建成综合应急救援队。各县装备器材投入经费不低于70万元,重点配备防护、侦检、救生、破拆、堵漏等抢险救援器材。
11.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照新颁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河南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三年规划》要求,淘汰4辆超期服役消防车,市本级购置消防车10辆,尉氏县、杞县各购置大吨位水罐车1辆,兰考县、杞县、通许县各购置消防宣传车1辆。加大高科技消防装备投入,配齐43种个人防护装备,所有现役中队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于2010年10月底前达到部颁标准。
(四)切实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2.深化社会消防宣传。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义务、学历和职业教育内容。进一步深化“五进”宣传工作,各县区配备1辆专用消防宣传车,组织宣传小分队,每月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开展错时宣传不少于20场次。继续推进橱窗、标牌工程建设,完成90个消防宣传橱窗、900个宣传标牌建设任务。继续在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大力开展“三提示”主题宣传。深化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消防志愿者10万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的作用,开辟消防宣传专栏,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周、“全警进社区,消防大宣传”、“警官进校园,培训送平安”等重大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工作浓厚氛围。
13.切实做好消防技能培训。教育、文化、劳动、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公安等相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职业培训、上岗培训之中。消防部门强化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全员消防技能培训,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0万人。劳动部门着力抓好对特殊工种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公安派出所全面展开对农村治保主任、消防协管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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