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2010年5月4日凌晨3时21分许,新疆民丰县二轻局附近一家露天木材加工房院内发生火灾,民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110报警后,警情、火情就是命令,局值班领导立即带领局机关、城镇派出所民警、县消防大队人员及巡逻队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与跑步赶来的县武警中队战士一块扑救大火,在救火的过程中附近的居民也都加入了救火的行列。经过近两小时的扑救,终将大火扑灭。
火灾发生后,民丰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初步火灾事故调查情况如下:经对报警人员和附近居民走访了解,据报警人员称:当时他看到露天木材加工房堆放木头院内的右墙角有明火燃烧,火势燃烧猛烈,正对上方有架空电线经过,并且电线老化裸露,已被猛烈的火势烧断,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70平方米,主要烧毁的都是木材(这些木材用于土建工程使用),经对火灾事故的初步认定,起火部位为露天木材加工房堆放木头院内的右墙角处,不排除架空电线和外来火源等因素引发火灾。
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折款约10000元,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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