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建筑物自动消防系统必须经过检测才能投入使用,笔者日前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山东省新公布了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收费标准。
新公布的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收费标准共包含5大系统,分别是: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给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每个系统的检测项目不同,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如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对探测器、控制器等进行外观检查,每只探测器收费2.4元;对系统功能进行试验,如故障报警功能检验等,收费标准是24元,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检验,收费标准是30元等等,不同的检测项目对应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十分详细。
山东省物价局表示,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业检测活动,收取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服务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服务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服务应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服务和强行收费。
山东省物价局要求,检测机构要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此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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