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2月3日,笔者从遵义市消防支队获悉,务川浞水“1.03”火灾事故原因基本查明,系电炉引燃周围物品导致了这起6死7伤的惨剧。
1月3日凌晨3时50分,位于务川自治县浞水镇中街陈某、向某的两栋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烧毁商品、生活用品、家用电器等物品,过火面积达577平米,火灾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消防总队抽调专家及遵义市消防支队的部分领导,组成了务川浞水“1.03”火灾事故调查组,于火灾当日赶赴事发现场,全面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及火灾统计工作。调查组到达火灾现场后,由于起火房屋烧毁程度较为严重,过火面积较大,加之目击者和部分知情人的口供不同,对起火点的锁定,一时很难掌握。经历了4天的调查取证,调查组最终收集到部分火场物证,经送往公安部消防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技术鉴定后,进一步锁定了起火原因。结合火灾现场照片、现场勘验笔录和有关询问材料等证据证实,此次火灾事故原因最终认定为:2010年1月2日晚22时,蔡某在向某自建房一楼门面内使用电脑上网后,未将取暖电炉关闭,电炉长时间通电烤燃周围物品,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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