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1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消防条例》,该条例将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强调,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
在外省市曾出现未成年人救火却不幸遇难的事件,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不具备足够的救火、自救能力,因此一旦发生火灾,任何人都不能组织未成年深入火场救险。同时,条例还采纳了人大代表提出“应当加强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增加消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程,加大逃生知识和逃生设备使用方法等宣传教育力度”的意见,增加了相应内容。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物业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等情况,应当尽到及时告知或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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