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近日,浙江省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条例(草案)》立法专家论证会。省人大法工委主任丁祖年,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必明、副巡视员张定富,省安监局副局长吴更安,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陈柳裕、省办公厅工业处处长杜华红等领导专家参加会议。总队张华锋总队长、程永利政委,防火监督部赵庆平部长等领导参加论证。
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必明主持。他指出,《浙江省消防条例(草案)》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反复修改,将于今年底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本次专家论证会是提交常务会议审议前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后将结合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进行充实完善。
会议首先听取了张华锋总队长关于《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介绍。2008年8月,总队开始着手《浙江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并提请省人大列入了2009年二类立法项目。新《消防法》颁布后,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基础上,今年8月初正式向省政府提交送审稿。在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省政府法制办列为一类项目办理。此后,省法制办两次征求各地市、各部门的意见,通过省法制办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将草案分送省政府立法专家库40位专家征求意见。省法制办还召开了省政府部门立法协调会和法制办会议进行研究,先后赴嘉兴、湖州、金华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并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先后五次对草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条例在消防职责,“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公聚场所、学校消防、文保单位、电气安全监管,以及灭火救援、消防组织建设等方面体现了浙江特色,也为长期困扰和制约我们的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的解决,填补了法律法规的空白。
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拓宽火灾隐患整治渠道,加大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等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法工委主任丁祖年强调,制订《浙江省消防条例》是我省消防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要实行“开门立法”,全面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科学分析我省消防工作现状,力求解决制约我省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最后,他就如何解决条例与法律的关系,以及条例的内容框架设置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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