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一村民在自家农田里烧荒时,不慎引起火灾,将邻居栽种的树林严重烧毁,造成巨大经济损失,7日,山东邹城法院审结了这起刑事案件,以失火罪一审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据介绍,崔某是邹城市田黄镇杨驾峪村村民,4月10日11时许,崔某在村西北牛毛山焦家山窝自家梯田边烧荒草时引起大火,崔某见状后逃离现场。大火造成山地过火面积8.2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3.1公顷,无林地面积1.5公顷。经邹城市林业局勘查为较大森林火灾。张某、黄某、赵某等6名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18万余元,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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